昨日(7月26日),教育部官网公布了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结果公示结果。
根据《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》规定,按照突出质量导向、坚持服务需求、强化特色发展、着力优化结构的原则,经条件核查和专家评议,现对各地区(系统)推荐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、自主审核单位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7月26日—8月6日。
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,并提供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方式。若以单位名义反映,请加盖单位公章。不受理匿名反映。
附件6.2020年现有博士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点审核结果